電子菸含禁藥?

真相追追追

Katherine Heigl smokes an Electronic Cigarette live on the David Letterman show!

Katherine Heigl 在深夜脫口秀當眾吸電子菸的時候,連主持人大衛也是肆無忌憚的吸上好幾口。這也難怪在這則新聞下方的留言中,為什麼網友會這麼激動了↓

基警破非法電子菸油 最高可判10年開罰1億-民視新聞

網路進口販賣電子菸 最高可囚10年 – 蘋果日報發佈於2014年10月10日

目前在美國並未限制青少年購買電子菸,甚至連禁止傳統香菸廣告的電視黃金時段都能播出電子菸的廣告,遑論其在網路上的行銷。這些廣告美化了吸菸的行為,也導致吸電子菸的青少年人口在短時間內快速的增加,據我所知,為這些喜愛嘗鮮的族群所調製的口味目前就已經多達七千多種。那麼電子菸是否含有禁藥呢?咱們先來了解一下電子菸的構造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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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煙一般由鋰電池、霧化器與煙彈三部分組成。其中煙彈在中國約售0.5至1元一個,約相當於10至15根煙的份量,以丙二醇、丙三醇作為溶劑,加入香味成份及尼古丁。霧化器中藏有氣流感測器,當感應到有吸入氣流時,電子煙就能自動啟動,將煙液加熱為霧氣。既然如此,何來禁藥之說呢?

台灣食藥署從98年3月起,已將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菸產品納入藥品管理,迄今尚未核發過電子菸類產品的藥品許可證,也就是說,目前市售含尼古丁的電子均屬「偽禁藥」,依藥事法規定,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者,依據違法藥事法第20條或是第22條,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,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。若是未經核准擅自販售,或是意圖販售而陳列者,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若電子菸未含尼古丁成分、但宣稱有戒菸或是減少菸癮等,則可處60萬元以上、2500萬元以下罰鍰。

這就是網友為何這麼激動的原因了,因為傳統香菸可以在便利商店公然販售,為什麼同樣含有尼古丁的電子菸在網路上販售卻要判刑呢?即便沒有尼古丁、也未宣稱療效,因其外型以及使用方式與香菸類同,仍得以依據違反菸害防制法,處5萬元以下罰鍰。

我認為食藥署之所以會這麼嚴格的關鍵有可能是在「防患於未然」,因為在菸彈裡加毒品的例子就曾經發生過:

電子菸油驗出安非他命 – 奇摩新聞發佈於2014年1月19日

食藥署因此擔心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迫染上毒癮吧?
這讓我想起以前BAR台在大街小巷流行的那個年代,有無良的商家為了增加業績,在附贈給客人的茶水中偷偷加入安非他命,好讓顧客能「樂此不疲」…